挖掘機采用復雜而不詳細的調整結構來實現所謂的打滑功能,實際上有一些過度的調整。
在行業內,設備校準人員反饋說:校準范圍不能修改!設備制造商在產品校準時設置的范圍是已知的容差值,修改范圍會導致更大的容差值,因此不能修改。據估計,反饋證明,修改它的可能性太小了。如果設備制造商很容易回饋修改,設備就不會這樣做。
拋磚引玉的原因有幾個:
di一:確定挖掘機是可靠的產品還是不可靠的產品。不可靠的產品校準一般從101個左右開始,可靠的產品校準一般在合理的范圍內,產品校準通常首先確定較小的可靠性值,如小于多少值,通常設置在0-10之間。
di二:設計階段設備是否規定了挖掘機低可靠性標定容差值?
di三:控制系統校準過程是否標準化、一致,可靠性值未通過各種校準確定,可為10或101。原因有很多,例如,控制系統在設計階段沒有規定挖掘機的可靠性值,控制系統設計人員沒有動力優化方法來確定可靠性值,等等。至于在具體校準過程中修改容差值是否是不可靠設備的特殊情況,在混凝土振動中修改容差值對挖掘機設備質量沒有明顯影響,因為每次振動后,可靠設備需要重新檢查,檢查是否有影響,修改容差值確定振動結果是否可靠。